
关于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5月9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5年4月27日13时50分左右,由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承建,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F16车间(含连廊)、F17车间(含连廊)、F18研发车间(含连廊)、F19餐厅、开关站、门卫、消防泵房水池及生活泵房、地下事故应急池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F16车间(含连廊)、F17车间(含连廊)、F18研发车间(含连廊)、F19餐厅、开关站、门卫、消防泵房水池及生活泵房、地下事故应急池项目
事故地点:昆山开发区鸿雁路北侧、丁香路西侧
事故时间:2025年4月27日13时40分左右
建设单位:昆山昆开创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峰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恺喆
项目负责人:席年杰
分包单位一:昆山市佳玮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宪伦
分包单位二:苏州居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挺
项目负责人:徐亮
监理单位: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雪忠
项目总监:石海洋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